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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词解释

<p><strong>1、提单:</strong> 提单: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,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</p> <p><strong>2、提单号 :</strong> 提单号其实是提货单编号,也可以理解为B/LNO. 提单号一般情况下位于提货单的右上角,其根本作用是有利于工作联系与核查.</p> <p><strong>3、海运航线:</strong> 海运航线是指船舶在两个或多个港口之间,从事海上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线路。 根据行径水域分: ①远洋航线又称为大洋航线。指国与国之间或地区间经过一个或数个大洋的国际海上运输。如中国至美国、欧洲一些国家的海上运输,统称远洋运输航线。 ②近洋航线指一国各海港至邻近国家海港间的海上运输航线。如中国至日本、韩国各港口的海上运输航线。 ③近洋航线指一国各海港至邻近国家海港间的海上运输航线。如中国至日本、韩国各港口的海上运输航线。 ③沿海航线指一国沿海区域各港口间的运输线。如上海港至大连港的海上运输线。 ④环球航线指将太平洋、大西洋和印度洋连接起来进行航行的航线。</p> <p><strong>4、海运委托单:</strong> 定舱委托书又叫做海运委托书,托运单,一般都译为Booking Note,是出口贸易中需要用到的一种文书。</p> <p>对于出口企业(具备进出口贸易权的工厂,贸易公司等),定舱委托书一般由业务员制作,发给货代(一般船运公司只接受货代的定舱)让货代帮忙定舱,然后安排货物的运输。</p> <p>对于货代(货物运输代理公司),托运单由货代制作并填写,然后持此单向承运人办理货物托运</p> <p>定舱委托书一般没有固定的格式,但是内容要包括定舱的基本内容:托运人(consignor, shipper,supplier),收货人(consignee, buyer )、通知人(notifier)、船名、船期、运往地点以及所托运的货物的编号(No.)、名称(Name)、标记(Mark)、件数(Cartons)、重量(G.W. or N.W.)、体积(Volume)等</p> <p><strong>5、运单:</strong> 运单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事宜的&quot;一次性&quot;书面契约。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的合同凭证,也是运输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期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凭据。其内列明托运货物的名称、包装、各项费用和金额、起运和到达港站、发货人与收货人、承运和达到日期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事项。托运人托运货物时,必须按规定填写运单,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的备注栏中签注,经托运人或承运人签认后,运输合同即告成。</p> <p><strong>6、运踪:</strong> 每个运输、分拣、中转、配送的时间,甚至可以精确到在每一环节的准确时间。 一个单号对应一票托运物 根据单号查询货物到达每个中转站的时间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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